后勤管理处各科室工作职责
综合科工作职责
1、执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,做好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。代表学校对后勤服务集团各中心工作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、检查及管理;
2、负责文件的起草、收发、登记、送批、传阅和立卷归档工作;
3、负责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;
4、负责部门年度办公经费预算的编制以及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协调组织处室承办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,安排组织处室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;
6、负责处室的内外联络,协调督促各科室落实工作计划和领导布置的有关工作;
7、负责处室的来访接待工作和信访工作;
8、负责处室网站的信息发布及系统的维护与管理;
9、负责后勤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;
10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住房管理科(房改办)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住房制度改革方针政策。
2、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的出售、分配、调整,解释学校房产管理相关规定。
3、办理校内修建、拆除住房相关手续,负责拆迁安置工作。
4、受理教职工住房申请,审查、调研教职工申请的基本情况,整理申请人员情况并向上级汇报。
5、严格按照教职工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分配住房,签订住房合同、协议。
6、按照房改政策、公租房政策等管理学校租赁住房,受理教职工租住住房申请和调换住房申请,办理相关租赁、调换、退出等各种手续。
7、办理教职工房改房的房屋产权手续。
8、协助教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。
9、管理教职工住房档案,办理教职工相关住房证明。
10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物业管理监督科工作职责
1、严格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和学校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,政
策。
2、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,保证物业完好状态,提高使用效益。
3、制定和完善物业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4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明确目标,任务,督促物业履行职责。
5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,负责物业监管相关文字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起草。
6、负责建立物业监管台账,收集、整理、归档相关资料。
7、建立巡视、考察、抽查制度,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
8、完成有关物管合同、协议的审签工作,按程序协助办理费用支付手续 。
9、完成科室综合内务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